关于组织2014年度市、区教育案例叙事评比的通知

[  发布时间:14-03-25来源:jks作者:jks浏览:3576  ]

关于组织2014年度市、区教育案例叙事评比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4年度市、区教育案例叙事评比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此外,还包括课堂教学的实践及探索;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5000字为宜。
2. 征文分类
    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比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29类: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3.参加市级评比注意事项
(1)文章作者限一人。
(2)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评审为匿名评审,征文的正文以及文章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三、征文的征收
1.参加市级评选的教师,需于3月26日——4月10日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时间:2014年3月26日0点起至4月10日24点。具体操作步骤请关注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njjks.cn/xxdt/tzgg/2014-03-25-1270.aspx。此期间没能网上成功提交的文章,将无法参加市级评选)。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填写上报目录(附件1),将目录发送到njlsjks@163.com,于4月24日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区教科室将对征文进行评选,根据市教科所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到市里参评。
2.没能按时网上提交的教师以及不愿参加市级评选的教师,均可上报纸质征文参加区级评选。参评教师需填写《溧水区教育案例叙事参评申报表》(附件2),装订在征文首页,一式一份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填写上报目录(接在附件1的目录后面,不填编号),将目录发送到njlsjks@163.com,于4月24日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区教科室将对征文组织评选。
    本区其他单位征收的教育案例叙事及其评比均与市、区年度评比无关。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参评征文需一次性交纳评审费每篇20元。

附件一:上报目录.xls
 附件二:溧水区教育案例叙事参评申报表.doc
                                溧水区教育局教科室
                                  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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