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省市规划课题结题材料提交通知
[ 发布时间:23-11-06来源:作者:jks浏览:228 ]
友情提醒:
欲参加本次结题鉴定的省、市规划课题,请按市教科所通知要求认真准备课题鉴定材料,并于11月16日下班前将结题鉴定材料送交区教科室(结题信息汇总表发至区教科室邮箱lsjyjjks@163.com),我室组织初审后报送市教科所课题规划研究室。
另,注意以下几点:
1.结题鉴定所有材料可用复印件,如“开题论证专家签字表”“著作”“论文”等,需学校教科室核对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学校公章,著作需复印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目录,论文需复印所在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并提供论文发表材料的知网截图。
2.可用借用“成果鉴定书”首页作为材料装订的封面,将“鉴定书”字样改为“鉴定材料”。需制作材料目录页。
3.送交市教科所的鉴定材料不返还,因此需保存好原件或复印件。
溧水区教育局教科室
2023年11月6日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市级规划课题、受委托管理的省级规划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区教师发展中心、直属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3年11月20日前提交省市课题结题鉴定资料,材料报送至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规划研究室。
2.结题材料主要有鉴定材料1套、成果鉴定书3份。市级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请在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省级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请在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
课题鉴定材料包括:
(1)课题立项通知书;
(2)《课题申报评审书》;
(3)开题报告及专家论证签字表(或专家论证意见原始记录);
(4)中期报告;
(5)成果主件(研究报告);
(6)成果附件(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
(7)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8)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鉴定材料除著作外,须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注意:成果鉴定书单独提交,不与鉴定材料装订在一起。
3.各区教师发展中心、直属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提交本区域课题鉴定材料(含省市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市级课题结题证书模板电子稿和省级课题材料电子稿),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统一发至ktghyjs@163.com。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规划研究室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结题鉴定材料。
4.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规划研究室对提交的课题鉴定资料进行审核,于2023年12月份完成课题鉴定评审组织工作。
特别提醒:2018度市级规划课题清理日期是2023年12月31日。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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