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市、区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比的通知
[ 发布时间:18-03-13来源:作者:jks浏览:2399 ]
关于组织2018年度市、区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比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 2018年度市、区教育案例叙事评比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的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此外,还包括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实践及探索,具体参见征文的分类。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6000字为宜。 二、征文的分类 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比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32类: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信息教育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少先队、课程建设、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三、市级征文的注意事项 1.文章作者限一人。 2.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参评文章未获奖、未发表。 4.按照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5.网上评审为匿名评审,网上申报的文章的正文以及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四、征文征收 征文的征收分为两类情况进行,请教师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第一类情况:参加市级案例叙事评选的教师,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0点起至4月15日24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南京市2018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此期间没能网上成功提交的文章,将无法参加市级评选。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各学校组织初评,并填写上报目录(附件1),于4月17日将目录发送到lsjyjjks@163.com,同时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区教科室将对征文进行评选,根据市教科所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240篇到市里参评。 第二类情况:没能按时网上提交的教师,或者不愿参加市级案例叙事评选的教师,均可上报纸质文稿参加区级案例叙事评选。参评教师需填写《溧水区教育案例叙事参评申报表》(附件2),装订在文章首页,上交学校教科室。各学校组织初评,并填写上报目录(接在附件1的目录后面,不填编号和身份证号),于4月17日将目录发送到lsjyjjks@163.com,同时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区教科室将对征文进行区级评选。 五、补充说明 1.教育案例和教育叙事的“范文”见(附件3),评审标准见(附件4)。 2.区级参评的文章同一人最多可交两篇,且是非同一学科的。 3.同一篇文章不可以交来两份(既有市级参评的封面,又有区级参评的封面)。 4.推荐到市里参评的文章若获市三等奖或没获奖,不再补办区一等奖证书。 |
附件1:学校上报的教育案例叙事目录.xls
附件2:溧水区教育案例叙事参评申报表.doc
附件3:教育案例叙事范文.zip
附件4:教育案例叙事评审标准.rar
溧水区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