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校:溧水中专校开展“青春的注解-青少年性教育与自我保护"讲座

[  发布时间:23-05-16来源:作者:中专校浏览:99  ]

学生步入青春期后,将面对生理与心理的巨变与潜在的性侵害,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影响孩子一生。因此,科学的性教育关乎孩子人格发展与自我认同,是生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5月15日下午,溧水中专校邀请到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卫检科的简婷检察官,为同学们开展“青春的注解——青少年性教育与自我保护”专题讲座。本次活动由学工处陈小花副主任主持,旨在让青少年学生从中了解性侵害相关知识,学会正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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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青春期?简婷检察官解释到:青春期是每个孩子成长过程中生理、心理上发生重大变化的特殊期,它决定着人一生的身体、心理、个性、智力的发育。在这个过程中,青少年会经历身体上的发育和心理上的发展及转变,包括第二性征的出现和其他性发育、体格发育、认知能力的发展、人格的发展、社会性的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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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青春期的感情问题,简婷检察官与同学们坦诚交流,深入探讨如何正确地处理青春期感情问题,帮助他们走出青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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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性侵害?性侵害是指侵犯者为满足自身性需要,违背他人意愿,与被害人发生性接触或性交往。既包括违反被害人意志强行对被害人实施性行为,也包括被害人在不知情或没有达到性自主年龄、不具备理解能力情况下,对被害人实施的与性有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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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青春期后,由于生理与心理的变化,有些青少年因缺乏对青春期的正确认识,从而产生害羞、恐惧、慌乱、不知所措等现象,难以辨别善意的触碰与性侵害,这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社会交往。本次讲座的目的之一,便是让同学们正确辨别身边善意的触碰与性侵害,从而促进他们与亲人间、朋友间的亲密交往,并规避可能发生的性侵害。

简婷检察官通过PPT向同学们展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身体接触和行为,让他们辨别哪些是性侵害哪些是善意的触碰。通过学习,同学们基本掌握辨别两者的区别——让我们感觉自然、温暖和安全的,是善意的触碰;他人不必要却有意识地触碰隐私部位的,就属于性侵害。

那么,如何正确防范性侵害,在性侵已成事实后如何处理?简婷检察官向同学们强调,要树立三个意识:安全意识、冷静意识、证据意识;四条准则:隐私部位不能碰、结伴而行不孤单、小恩小惠不能要、不良信息不去看。我们应了解青春期的身体、心理特征,正确认识青春期成长规律,在人际交往中严守尺度,树立安全意识。在侵害事件发生时保持冷静,发生后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做好这些,就能防范大多数的危险。

本次的讲座让学生如沐春风,获益良多,使学生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本领,为其青春期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撰稿:陈小花  一审:储海平  二审:端义友  三审:魏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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