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关于下发《关于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0-23 浏览次数: 4097

局各直属总支(支部),各位党代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党代表任期制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党代表权利,发挥党代表作用,现将《关于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直属总支(支部),各位党代表遵照执行。
 
 

中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    
 

 

关于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发〔2008〕8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宁组发〔2013〕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党代表履行工作职责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党代表工作室
    在教育局七楼原会议室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坚持因地制宜、重在基层、创新创优、务求实效原则,突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主题,把党代表工作室建设成全面落实党代表任期制的实践平台、党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阵地。
    二、明确党代表工作职责
    教育局各直属总支(支部)的在市、区和局三级党代表都要统筹安排到教育局党委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每一名党代表都要按照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值班日程安排和工作流程,履行驻室党代表工作职责,认真填写《党代表工作室接待来访登记表》并通过OA传至教育局办公室。
    三、活动内容
    1、驻室接待。设立党代表接待日,做到定期定点定人,即:确定固定时间和当值党代表,在工作室或其他指定场地进行接待。党代表可轮流或集体接待,也可主动约谈基层党员群众,听取意见建议,每次不少于2小时。接待日以外时间,党代表可通过网络或电话,与党员群众随时互动交流。
    2、服务群众。结合“四解四促”、“结对帮扶”、“万名干部进万家”等主题活动,组织党代表走访慰问工作室所在地或所属领域、行业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每名党代表至少结对联系1户困难群众,每年承诺办实事不少于4件。可结合党代表岗位优势、专业特长,联合有关专家、志愿者等组成服务团队,为基层党员群众提供特色服务,实现党代表工作室“一室一品牌”。
    3、建言献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形成工作建议或调研报告。组织党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参与督查评议等工作,反映民意、参政议政。
    4、交流研讨。组织党代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履行代表职责的业务知识,交流讨论做好代表工作的体会、经验和做法,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中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党委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