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度市、区教育案例叙事评比的通知

[  发布时间:15-03-16来源:zxsx作者:浏览:4563  ]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5年度市、区教育案例叙事评比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此外,还包括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2000——6000字为宜。
2. 征文分类
      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比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29类: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3.参加市级案例叙事评比注意事项
(1)文章作者限一人。
(2)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3)评审为匿名评审,文章的正文以及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三、征文征收
      考虑到我区目前还有部分教师不擅长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提交,所以,本次征文征收分为两类情况进行。
      第一类情况:参加市级案例叙事评选的教师,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0点起至4月8日24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2015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此期间没能网上成功提交的文章,将无法参加市级评选。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填写上报目录(附件1),于4月10日将目录发送到njlsjks@163.com,同时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区教科室将对征文进行评选,根据市教科所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到市里参评。
      第二类情况:没能按时网上提交的教师,或者不愿参加市级案例叙事评选的教师,均可上报纸质文稿参加区级案例叙事评选。参评教师需填写《溧水区教育案例叙事参评申报表》(附件2),装订在文章首页,一式一份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填写上报目录(接在附件1的目录后面,不填编号和身份证号),于4月10日将目录发送到njlsjks@163.com,同时将纸质文稿交送到区教科室。区教科室将对征文进行区级评选。
       区教科室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教师在填写征文封面的"类别"一栏,学校教科室在填写电子目录"类别"栏时,请严格按照"29类"进行填写,并保持名称一致。另外,电子目录"编号""身份证号"信息会直接影响市级文章的网上评审,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参评征文需一次性交纳评审费每篇20元。
 
 
                                                            溧水区教育局教科室
                                                                2015316日 

附件1:学校上报区教科室文章目录.xls
附件2:溧水区教育案例叙事参评申报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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